强化督导队伍建设提升区域教育督导效能
镇海区教育局督导科 何亚利
摘要:随着教育进入新常态步伐,无论是来自教育行政部门还是来自基层学校,它们都对教育督导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描述了镇海区督导队伍的人员组成情况,总结了督导队伍所作出的贡献,对督导队伍如何强化专业建设作出了客观的阐述与分析,并从具体操作层面提出了自己的策略。为促进区域督导工作的效能,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 督导 强化 队伍建设 效能
一、强化督导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
从1977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更是标志着教育督导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并对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诸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与许多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我们看到英国从19世纪开始到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制度和完善的全国教育督导网络。法国建立了从中央、大学区和省三级督导系统,分科督导成为法国督导的一个显着特征,是一种专家式教育管理支持系统,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纵览国际社会,加大对督导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力度,是教育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015年6月,我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意味着我省教育已经从规模发展转移到内涵发展上来,而教育督导将成为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无论是教育督导系统内生发展的要求,还是社会外部给与教育的压力,都迫使教育督导必须向社会、教育系统提供更科学更具指导性的意见,能切实的监督地方政府是否把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均衡发展放在第一位,能切实的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能切实的科学评价学校办学效能,能切实引领学校科学发展,指导学校进行课程改革和文化建设。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我们必须建立一支业务精良,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才能向社会提供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的教育指导。强化教育督导的队伍建设成为能否有效实施督导工作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意味着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督导事业要发展,督导队伍建设是关键。审视我国现有的督导机制,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以县域为主要单元进行督政与督学,县级督导机构直接面对学校,承担着我国整个教育督导系统的基础性工作,县级督导机构工作成效的大小决定着整个教育督导系统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研究县域教育督导队伍的专化业建设的需要就迫在眉睫了。
二、督导队伍建设目前所取得的成绩
自教育部2012年颁发《教育督导条例》以来,宁波市督导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5年宁波大市共有49位专职督学。各县市区也根据教育新形势,纷纷调整了督导队伍的人员结构和数量配备。如余姚市专兼职督学人数达44人,北仑区专兼职督学人数达27人,我们镇海区在人口数量、办学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也配备了19位专兼职督学,督导队伍不断扩大,充实了力量,为促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教育督导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一支素质较高的督学队伍基本成型
截止2015年我区共有4位专职督学,15位兼职督学,主要聘请在职的有关学校行政领导、资深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名望的校长(园长)担任。各督学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长,支持所负责督学区学校的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增值发展,为他们在政策解读、课程改革等方面献计献策,提供智力保障,较好地发挥了督导工作的引领、指导作用。督学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校长们的较高评价,也为区域教育的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2.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有效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在镇海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督学队伍不断扩充,结构不断优化,督导工作水平也不断提升,推动了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保障了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坚持加强督政的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督政功能的落实,对推进政府依法履行义务,促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健全,落实教育的优先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区2012、2013、2014年义务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分别投入4.3亿、4.6亿、5.3亿,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37.5亿、40.6亿、44.1亿,义务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比例每年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比例。每年都开展对各乡镇的学前教育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了学前教育的管理,全面提升了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资源的需求。
二是坚持督导工作全覆盖,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我区督导工作对全区的各类教育进行了全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段、高中段,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都纳入了督导评估范围。有利于区域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整体联动,整体推进,有利于教育资源均衡优化,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深入实践。每年实施体艺、德育、减负、义务教育规范化办学等多种专项督导、随访督导,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落实。
三是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成绩显着。2013年,承担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的申报、迎评任务,督促政府落实法定职责,确保我区义务段各学校的均衡发展。随着我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县的评估通过,我区的义务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显着改善,全区教育资源布局更加优化,增量和提质同步发展,公办义务段学校全部通过省标准化学校考核评估,全区老百姓在“家门口”上好学的愿望得以实现,基础教育服务水平保持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发现的问题与对策
2015年借助全国教育督导队伍调查活动开展的契机,各县市对所辖的各专兼职督学的学历、年龄等情况做了细致的数据收集。宁波市下属11个县市区,除去海曙区外,都设立了教育局下属的督导科室,负责日常教育督导任务。
就我区及宁波其他县市区的督导队伍情况作简要分析:
1.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他们所接受的学历教育并非教育督导,这或许和我国高等院校缺少相应的教育督导专业,没有开设此类教育督导课程有关。督导培训的课程、师资、教材等资源较为匮乏。从而带来的问题可能是我们的督导无法以专业的视角看待学校各项教育,无法深刻理解教育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学校的指导也是从平视的角度进行,难以达到对各类教育予以监督、指导的高度。从这个角度讲,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建设与培训,必须领先高等教育开设专业的步伐,在任职期间加大专业性质的通识学习、技术学习,以专业成就权威。
2.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他们一年中2周以上的连续性培训几乎为零,培训形式也集中在短时的听取讲座。督学队伍的专业培训可以说是处于半停滞状态。这样的短时培训,纵然为我们的督导队伍带来学习的机会,带来知识的增长,扩充了视野,但是在我们大多数督学没有受过教育督导专业教育的这一现实背景下,我们同样可以看到短时培训的诸多不足之处:如短时培训容易产生知识的碎片化,对于专业要求极高的督导人士缺少系统化督导思维的形成,难以养成较高的理论素养。再如短时培训往往只是一场讲座,可以获取知识,但是通过理论联系实践获取思维内化及各种督导技能习得的目标难以达成。
3.专职督学的年龄集中在50-60岁这个阶段,以接近退休年龄的人为主,如镇海区、慈溪市专职督学队伍中50-60岁占总的专职督学比为75%,余姚市占总的专职督学比为91%,江东区更是达到100%。从专职督学的年龄来看,督导队伍既存在着经验丰富的优势,又存在精力上难以保证的短板。年龄结构显然不是很合理,存在着对教育督导工作专业性、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的问题,年龄偏大,更有的甚至把督学当作退下来干部的安置岗位,易产生“老头子、空架子、摆样子”的现象。
4.学历组成与职称组成,专兼职督学均显示本科以上,较少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这与国外动辄就是博士任职督导工作相比,相去甚远。美国的督学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多年的教育实践经验,法国规定,大区督学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法国中学最高教师资格等条件来担任。
5.专职、兼职督学主要由各学校的书记,进修学校的教研员和部分几位园长组成。人员均来自教育系统内部,组成来源相对较为单一。好处在于这些督导熟知教育内部事务,对基层学校的需求和现状了若指掌,接地气,易沟通,容易获得基层学校的认同和亲近,易于开展督导活动。不足之处一是由于来源教育系统内部,思想、理念上有可能和学校教育同步,推动改革的愿望和动力可能会相对不足;二是身处系统内部,在中国这个人际关系为重的社交体系中,很容易变成讲套话,走过场,相应的监督职能可能会缺失;三是来自教育实践第一线,相应的审视高度和视野的宽度会略嫌不足;四是很少有来自行政部门的督学,来自社会承认的权威人士,在协调各类资源,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等方面的能量相对要弱一些。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如何确定与教育事业实际需求相适应的督导人员的数量及合理的年龄结构?
二是如何构建高水平的专兼职督学队伍?
三是如何与专兼职督学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相适应,进一步规范督学的专业培训?
对策:
(一)确定配置标准,科学安排督导人员
我国目前的督导模式是分级督导评估,按照不同的需求实施督导评估,“挥之即来,来之能战”,除对评估队伍的专业水准和专业素养有着很高的要求外,还需加大力度配备督学人员,建议根据辖区内学生人数与督学人数的合理比例,分别确定专、兼职配置的标准,不任意随性的增加和减少人数。在确保一定数量的人员基础上,建议学习法国分科督导设置的方式,把督学按学科专业特长分编入不同的学科组,合理编排督导人员。
注重老、中、青年龄结构的合理配置,建议以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年龄分布来进行最优配置,发挥老督学经验丰富的优势,发挥青年督学有干劲有冲劲的特点,发挥中年督学成熟、稳定主力军的特点,在教育督导专业领域上互补长短,相互提携,打造一支有活力,有激情,有眼光,有远谋,高专精的督导队伍。
(二)建立督导队伍专业化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地位的提升
1.理顺教育督导职级规格,提高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目前,各县市区级督导室是作为教育局一个内部科室,受教育局领导,级别低于下级政府,这样的建制规格,往往会导致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面对下级政府开展“督政”时,出现级别不对等,监督不力的问题,教育督导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无法得到保证。而《教育督导条例》也并没有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级别、编制、职权、经费进行细致的陈述。
我们认为,督导机构应作为独立的职能部门隶属于政府领导,直接代表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教育督导职能,与其他部门职权不交叉;在教育督导业务上,教育督导机构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与教育行政部门并列,教育行政部门以实施和执行为主,而督导部门以评价和监督为主。国家应从立法的角度,进一步对各层级教育督导机构的职级规格做出相应规定,建立起定位明确、建制合理、职责清晰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教育督导组织机构。通过法规的形式,将教育督导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确立起教育督导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能,解决目前各层级督导机构建制各自为政、层次较低、不完全适应“督政督学”的问题,以便更好地理顺基层教育督导与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的关系,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的专业地位。
2.健全教育督导资格准入制度,确保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的人才基础
为保证督导队伍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准,建议提高教育督导资格准入的门槛,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选用督学人员。一是以2012年颁发的《教育督导条例》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作为基本门槛,以招考的形式选择专职督学,可以有面试、笔试,随机督导,现场评课等项目进行选拔,对督学人员的教育理论素养,督导技术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核;二是聘用在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学者,教师、专家为督学人员,增加督导团队的权威性,确保教育督导是一支经得起群众检验的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同时,我们要进一步规范督学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三)开展多层次培训,建立督学队伍专业化学习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区域督导培训制度。任何一个专业化发展是个持续的过程,教育督导的专业化的关键是督导人员的专业提升。一般的专业提升主要通过学历教育,教育督导专业知识、技能的习得,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入职后的培训和实践完成。根据这一流程,建议建立把县区域督导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落实培训经费,利用高等院校或其他培训机构,为入职以后的人员提供教育督导专业的岗前培训,内容可包括政策理论学校,评估指标解读、评估技能、督导流程等等。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研训渠道。比如建立新加入督学队伍的人员与和经验丰富,专业水平突出的老督学进行师徒结对。一方面互相学习,分享经验,碰撞思维,教学相长;另一方面可以团结一致,成就一支业务精良,有战斗力的督导队伍。在本区域交流基础上,还可以和各县市区督学队伍进行深度交流,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建立大市内教育督导合作圈,搭建协作互动平台,通过县市区的督导实践、互动、经验交流、主题研修等多种活动,有效促进教育督导圈的整体督导水平。
三是走专家引领专业成长的道路。通过邀请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开展交流、讲座等活动,通过专家学者开阔的视野,高深的理论素养,澄清督学们的模糊认识,提升督学们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的能力,促进督学们把握新知识、新动态,促使督学们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注重实践经验的提炼,乃至形成自身的特色专长。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现行的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省市区各级教育部门顺应社会发展大趋势,相继出台各类文件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学校的教育变革即将深度开展。强化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更新教育督导理念,不断提升督学的专业素养,才能在新的时期,在这场教育变革中有自己的作为。
(此文获2015年度宁波市教育督导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