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 - 电化教育 - 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4:32 栏目:电化教育 发布单位: 教育技术中心 点击量:520   【公开】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智慧教育技术环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我区智慧教育建设。根据宁波市教育局文件(甬教电[2018]57)要求,决定组织参加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2018年修订版)》开展自评工作,评估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可向区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申请。

2.区级初评

请学校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报表、“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简介、 “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创建简要介绍、自评表、得分依据、图片视频材料等)于920日 前报送区教育技术中心。

3. 推荐参评

9月下旬区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评估标准要求,组织人员对参加初评的学校进行评审,同时按照“示范性强、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向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推荐终评学校。

 

联系人:孙正,电话:86271679,电子邮件:37885125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

 

 

镇海区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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