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区义务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研习主题研讨活动的通知 - 综合学科 - 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举行区义务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研习主题研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16:11 栏目:综合学科 发布单位: 教育教学研究室 点击量:542   【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学习教育部新纲要,促进课程教师专业成长,区教研室决定开展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纲要研习主题研讨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新纲要学习研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完善、课堂教学观察与研讨等。

    二、参加对象

请区内义务段各学校选派:业务副校长一名、教导主任一名(已在省师训平台选课参加区义务段教导主任“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专题培训的教导主任可参见另发通知)、该课程专业任课教师1-3名(含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核心团队成员)参加活动。另请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共生体学校成员参加活动。

    三、活动安排

时间:2018420日一天, 要求830分前报到。

 地点:镇海区中心学校第二报告厅

 活动内容:

(上午的活动全体人员参加,下午的活动要求专业教师参加,其他人员欢迎参加)

 

时间

内容

主讲(持)人

(执教者)

8:45-10:00

纲要解读与引领

吴筱泉

10:10-11:30

基于行知教育理念的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

施春芳

 

中餐

 

1:10-1:45

研讨课1《小小郁金香  大大研学乐》(成果汇报课)(一年级)

陈胜男(区中心学校)

1:55-2:35

研讨课2《走进课间十分钟》

(开题课)(三年级)

唐玲(庄市中心学校)

2:45-3:20

研讨课3《舌尖上的四月美食》

(开题课)(四年级)

秦芳(乔梓学校)

3:20-

交流研讨

王焕轶

四、活动和工作要求

1. 希各学校选派老师,安排好自己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准时参加活动。并于413下班前发送回执到王老师qq邮箱156650161

2. 如需要,请与会者自行打印附件2前往。

附件1活动回执 点击下载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点击下载

                                         镇海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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