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
为持续推进我市智慧教育的建设与应用,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对原《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甬教电〔2016〕20号)进行重新修订。现将《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2018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原《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甬教电〔2016〕20号)即时废止。
附件:宁波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估标准(2018年修订版)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