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镇海区第八届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第四届区教育学会课题及第六届区集体(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德育专项课题的申报者为学校、幼儿园一线班主任(副班主任)、德育导师,课题须独立完成。已上交申报市个人课题资料的,不必再次申报,未在市教科所立项的,区教科所将作为区级个人课题立项;如另外还需申报的,按照相关要求上报。
2. 教育学会课题、集体课题,同一研究者不得兼报,并需2-5名研究者合作完成。
3. 往年已立项课题而未完成者本次不再申报。各单位各类课题申报最多不超过三项。
4. 课题选题可以参考2016年的参考目录,也可根据本校课程建设的情况来申请。
5. 所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
6. 课题申报者填写相关申报表,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的课题类别,上交纸质稿一份。
7. 截止时间:2017年1月10日
镇海区教科所
镇海区教育学会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