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 电化教育 - 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11:15 栏目:电化教育 发布单位:教育技术中心 点击量:453   【公开】

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实现“一校一师一人一空间”目标,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普及。以“互联网+教学”为主题,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优秀网络空间。

二、活动对象

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http://www.nbsedu.com)注册的教师、适龄学生和各级各类学校空间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1月。

四、申报条件

(一)教师特色教学空间

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教学主题,利用空间(尤其是空间移动端)积极开网络教学、资源共享、备课授课、家校互动、在线辅导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典型应用案例,为全市教师网络教学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范例。

(二)学生优秀学习空间

适龄学生(小学四年级及以上)根据自身学习与生活需求进行网络学习空间的个性化创建,利用空间参与课内外教学活动、研学活动,记录成长过程,展现学习成果、网络课程等,使网络学习空间成为中小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活动的阵地。

(三)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学校为师生营造泛在网络学习环境,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让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物理学习空间的融合互动。

五、组织实施

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评审和省级推荐工作。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业务指导、应用推广和市级推荐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教师特色教学空间

1. 活动报名

4月10日开始,教师可在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活动专区、之江汇教育广场移动端活动专区等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特色教学空间评比活动,填报内容在市级审核验收前均可修改。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根据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晚于5月10日。

鼓励2015-2018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特色空间、市级百千万工程的优秀教师空间的老师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2.建设应用

4月10日9月20日,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的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1)。期间,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及各直属学校可自行开展交流与应用推广。

3.推荐上报

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线上完成教师特色教学空间推荐工作。

4.审核表彰

10月上旬,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的教师空间进行审核,评定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二)学生优秀学习空间

1. 活动报名

4月20日开始,学生可在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活动专区、之江汇教育广场移动端等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优秀学习空间评比活动。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根据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报名学生数应不低于平台统计区域内学生总数的5%。

鼓励2018年度通过市级审核的优秀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

2.建设应用

4月20日至11月10日,适龄学生可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评价指标》(附件3)。期间,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及各直属学校可自行组织开展学生网络学习空间的互动交流及应用推广等相关活动。

3.推荐上报

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附件4)线上完成学生优秀学习空间推荐工作。

4.审核表彰

11月下旬,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将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学生空间进行审核,评定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名单,并在活动专区进行展示。

(三)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

1.建设应用

3月至9月,创建学校可根据相关要求开展网络空间应用普及相关活动,通过网络空间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评价指标》(附件5)。9月中旬,学校根据评价指标开展自评工作,评估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可向所属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宁波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申报表》(附件6),达到评估分数要求的直属学校可直接填写并上报申报表。

2.推荐上报

9月下旬,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初评,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7)择优推荐拟终评学校,于10月1日前将区县汇总表(附件8,盖章扫描件)、学校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学校申报材料(电子稿)一起报至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学校申报表(盖章扫描件)、学校申报材料(电子稿)。

3.审核表彰

10月上旬,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的网络空间应用普及学校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网络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名单,同时结合省级精品空间网络同步课程建设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在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宁波智慧教育学习平台空间中上传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着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封禁帐号,相关责任由教师、学生及所在学校承担

2.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网络空间中所有资源向省、市师生开放

3.活动主办方及其运营服务团队将定期开展线上指导和线下交流研讨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活动将择优推荐师生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全国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等相关活动。

(二)报送方式

1.各区县(市)教育装备电教部门、各直属学校明确活动负责人,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活动负责人信息表(附件9)报至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

2.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联系人:吕斌,联系电话:0574-87680684,邮箱:nblubing@foxmail.com,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菱池街9号,邮编:315010。

3.活动运营服务支持:

教师特色教学空间服务QQ群号:309155254;

学生优秀学习空间服务QQ群号:132718369;

空间应用普及学校服务QQ群号:838270644;

服务站在线电话(9:00—20:00):0574-55663190。

 

附件:1.2019年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评价指标.docx

2.2019年度教师特色教学空间评价指标名额分配表

        3.2019年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评价指标.docx

4.2019年度学生优秀学习空间名额分配表

5.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评价指标.docx

        6.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申报表.docx

                        7.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名额分配表

                        8.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区县汇总表

                        9.2019年度宁波市中小学优秀网络空间征集活动负责人信息表

 

 

 

                    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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