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17年开始,我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推出量化积分入学政策,受到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入学政策告知各位家长,请大家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一、区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按顺序位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分类进行安排,第一类为:父母在我区购房(报名时已获得产权证),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第二类为:“政策性借读生”,主要对象为获区、市级相关荣誉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优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镇海区重点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第三类为: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地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参加积分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申请。第一类、第二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
二、申请量化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区)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家长为子女申请入学的积分申请、获取参照《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镇海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申评制度的通知》(镇流管办〔2017〕6号)执行。符合我区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于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前向暂住地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获得综合积分。办理地点为各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镇(街道)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招宝山街道 | 沿江西路200号 | 86278053、86256517 |
蛟川街道 | 镇宁东路818号 | 55865212 |
骆驼街道 | 东开路222号 | 55871957 |
庄市街道 | 兆龙路769号 | 86693487 |
澥浦镇 | 澥浦镇派出所 | 86635910 |
九龙湖镇 | 九龙湖镇派出所 | 86635976、55015118 |
高新区贵驷街道 | 贵驷街道兴海北路2033-2049号 | 86559603 |
备注:高新区贵驷街道服务窗口仅受理贵驷小学毕业生小升初积分(具体办理时间由贵驷小学通知)。
四、申请综合积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租住房合同或在本区拥有自住产权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及可以申请加分的申评项目的证明材料(见镇海区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
五、2019年起,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均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主要招收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子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报一个片区。区教育局将根据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在符合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学条件四项基本条件第1、2、3条的基础上,按积分高低录取。具体学校届时由学校电话通知。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信息可关注“镇海教育门户”公众号)。
六、实行调剂政策。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调剂到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的,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待遇,具体按照《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海区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6〕137号)文件执行。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查漏补缺,明确各项操作程序,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以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积分的,查实后取消量化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受学额限制,目前我区还不能完全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特提醒各位家长,如您的孩子不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请尽早陪同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就学。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相关学校或镇海区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电话:86276772)。
镇海区教育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