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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现将宁波市《关于开展2018年<我与课改>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校发动撰写。每校限交2篇(课改样本学校限3篇),若超出则以汇总表排序取舍。将在区级评选的基础上选送10篇参加市级评比。要求和格式详见附件2宁波市通知。 请以校为单位将征文和汇总表于2018年9月17日前上交电子稿,中学发蒋老师2362370087@qq.com ,小学发朱老师383254465@qq.com。
镇海区教研室 2018年6月28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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