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镇海区2018年中小学校“书香校园”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 常规装备 - 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举办镇海区2018年中小学校“书香校园”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15:33 栏目:常规装备 发布单位: 教育技术中心 点击量:5649   【公开】

各中小学校:
     
为促进我区书香校园工程实施,培养广大学生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书香伴我行读书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读书征文活动参加对象为小学三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86月至9

三、活动内容

1.读书征文活动

     1)读书活动主题

    “读好书,习美德,立良行”

 2)活动要求
    
①本次征文活动要求围绕主题,表达自己在阅读小说、散文、诗歌等各类经典文学作品时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要求有真情实感。体裁不限,小学生征文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征文控制在1000——1500左右,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有自己的认识和感受,杜绝抄袭和网上下载的文章。

②文章格式:征文第一页为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县()区学校名称及指导老师姓名等内容,第二页是正文,最后部分是指导老师对本文的点评。点评分三项内容:本文的亮点、积极意义和今后努力方向。点评字数150字左右。

四、上报形式及上报截止时间
   
⒈ 各校负责本次读书征文活动的宣传、组织以及收集、初评和推荐工作。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2.材料上报

学生读书征文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盖章稿各一份(见附件2),同时上交做好链接的学生征文电子文档,学生亲笔签名的征文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8910

五、评奖及其他

1.区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校推荐的学生征文进行评审。
     
读书征文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高),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篇;评出优秀阅读指导课例一、二、三等奖若干篇。
     2.
 对于获奖的读书征文,将择优推荐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读书征文评选活动。

3. 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凡参与本次活动者视同默认以下版权声明:

(1)参加读书征文的应征作品为原创,本人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版权,该作品尚未出版或经传媒发表,也未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由于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次评选活动以及主办单位无关。

⑵本人同意如果作品在省、市及本次大赛中获奖或被选中编辑出版,则授权主办方享有以下权利:

    将作品结集出版。

②在《教育信息报》、《浙江教育技术》、浙江教育资源网站、宁波智慧教育平台刊登此作品。

六、联系人:林霓;联系电话:86281356613880EMAIL149552693@qq.com

 

镇海区教育技术中心

2018619

附件:

1.镇海区中小学“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各校推荐征文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

2.镇海区中小学“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汇总表 点击下载

3.镇海区中小学“书香校园”读书征文信息登记表 点击下载


关闭

扫码登录更安全

空间登录

手机扫码,安全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请点击刷新
请打开手机移动端扫一扫登录

手机扫码,安全登录

扫描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取消二维码登录

关闭

扫码登录更安全

空间登录

手机扫码,安全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请点击刷新
请打开手机移动端扫一扫登录

手机扫码,安全登录

扫描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取消二维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