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督导室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活动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镇海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查。
4月28日,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向全区中小学发出《关于开展镇海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各校从组织领导、师资建设、课程实施、个别辅导、工作成效等方面,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审视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做好整改。
在全区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5月12日开始,根据本次督查的统一安排,我区责任督学4人一组,深入片区学校,以听取学校汇报、学生问卷调查、翻阅心理健康教育资料、实地查看心理辅导室等形式开展专项督导,同时对部分教师进行了访谈。每一个督查小组汇总督查情况后,现场向学校的校级班子作了简要的反馈,并对今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区督导室将汇总此次专项督导情况并以印发《镇海区督导通讯》的形式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