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宁波市智慧校园建设,贯彻实施《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机构优秀展示空间、教师优秀教学空间、学生优秀学习空间系列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构建网络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学互动"为主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社区在促进课程资源建设、师生教学互动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模式,引领和推动空间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镇海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zh.nbsedu.com)实名认证过的机构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单位等)、教师用户以及学生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8月底
四、建设要求
本次优秀机构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创建及评比活动依托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充分利用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师生教学互动、家校互动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应用典型案例,为全区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示范引领。
五、组织实施
镇海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审核验收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报名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空间系列评比活动作为智慧校园建设的重点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推荐,教师和学生参与率不低于20%和3%。
请相关单位在 6月20日前把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单位盖章有效)上报区教育技术中心,并完成网络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二)建设应用
3月至8月底,所有准备参与评比活动的人员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和社区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3)。
(三)审核验收
9月26日至9月28日,区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空间进行集中审核,评选各类优秀空间并上报推荐至省市参评。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平台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着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发布方自行承担。
2.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避免涉及泄露个人身份、隐私等信息。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6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120793214@qq.com,具体网络报名网址届时公布。
2.活动联系人:张立峰,联系电话: 86261669、668610,邮箱:120793214@qq.com。
附件: 点击下载
1.2018年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空间系列评比活动机构报名表
2. 2018年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空间系列评比活动推荐汇总表(学校教师优秀教学空间推荐汇总表、学校学生优秀学习空间推荐汇总表)
3.2018年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空间系列评比活动空间评价指标(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师优秀空间评价指标、镇海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生空间评价指标)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