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的工作安排,2018年教学仪器订购计划上报工作正式启动,仍旧实行计划一年一订。为确保2018年征订计划能及时、准确地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教学仪器订购计划通过“宁波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上报,请登录http://elab.nbedu.gov.cn/页面进行采购上报(具体流程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纸质文档(校级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有效),作为采购委托书上报区教育技术中心。若电子稿与纸质文档不符,以纸质文档为准。上报时请务必核对订购仪器的名称、单位和数量。 计划上报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根据最新实施的“镇海区教育系统教育装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的教学仪器经费由各学校自筹。 2.各学校务必做好定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高压电器设备、危化品管理、公共安全设施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毒品柜、易燃品柜、护目镜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未符合配备标准的,及时配足配齐,并按规范使用。 3.合理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征订数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年平均使用量的2倍。 4.仪器到货后,各学校在一周内按实际下发的入库单完成验收,并及时支付仪器款项。入库单可在仪器上报平台中查看。 5. 联系人:区教育技术中心孙正,联系电话:86271679,662461。 镇海区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