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创新实验室和书香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7〕74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创新实验室和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典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创新实验室和书香校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小学优秀创新实验室和书香校园评选活动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组织参评工作,各评选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对各地推荐参评的优秀创新实验室和“书香校园”分别进行专家评审和复核,并最终确定50个优秀创新实验室和50个书香校园。
三、请各设区市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参评学校资料整理和汇总工作,将参评学校汇总表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具体联系人详见附件各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1.2017年中小学优秀创新实验室评选活动办法
2017年中小学书香校园评选办法.docx
2.2017年中小学书香校园评选办法
2017年中小学优秀创新实验室评选活动办法.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