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市“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4 21:18
栏目:常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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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各学校: 为适应浙江省普通高中深化课程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求,为分层分类走班教学和学生自主探究学习创设环境,根据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甬教装电〔2016〕39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宁波市“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就我区组织学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 1.资助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建设 “创新实验室”,为深化课程改革和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撑,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资助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建设20个选修课创新实验室,资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40个拓展性创新实验室。我区可申报普通高中1个选修课创新实验室,义务教育阶段2个拓展性创新实验室。 3.2017年度计划一次性安排市级“创新实验室”专项补助经费1000万元,用于补助全市的“创新实验室”项目的实施。 4.普通高中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50万以内,义务段学校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15万以内。原则上一所学校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 5.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并于2016年10月底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确定建设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各学校于10月16日前将的“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子稿和纸质盖章稿)。 区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孙正;联系电话:86271679 662461;电子邮件:378851257@qq.com。 附件1: 2016年“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申报表(点击下载) 镇海区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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