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鼓励一线教师扎根课堂教学现场开展课程与教学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区教科所决定自2016年开始启动镇海区第一届"课程与教学专项个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申报工作中,市级课题和区级课题同时进行,区教科所将从各单位区级课题申 报的基础上,择优送市级申报。 2.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市教科所"甬教科规办【2016】6号文件。 3. 各单位上报1---2项,于5月4日向区教科所送交纸质一式两份《课题申请-评审书》。 镇海区教科所 2016-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