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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宁波市教科所的有关通知精神,现组织参加"我的教改试验"征文评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请于4月26日前,将征文上交至区教科所(1号楼301)。具体要求详见市教科所的通知。
镇海区教科所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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