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1、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终身从教的信念。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2、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提高守法、用法、执法的水平。
3、了解班主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特点和教学工作常规,掌握相关学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能力。
4、了解小学教育科研的一般方法,并提高实际进行教科研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03年新分配的小学教师
三、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及学分
1、进修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讲课者 (组织者) | 学分 |
1 | 8月24日上午 | 教师职业道德 | 顾其龙 | 4 |
2 | 8月24日下午 | 镇海区教育概况及如何当好老师 | 沈尧华 | 4 |
3 | 8月25日上午 | 新课程理念下的师生关系 | 李寅毅 | 4 |
4 | 8月25日下午 | 新课程中的老师角色转换 | 张兆虎 | 4 |
5 | 9月18日上午 | 班集体建设及日常管理策略 | 诸海江 |
|
6 | 9月18日下午 | 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策略 | 金 伟 | 4 |
7 | 9月19日上午 | 班级文化建设及德育研究策略 区教科研情况介绍 | 教科所 | 4 |
8 | 9月19日下午 | 课堂教学优化优化策略 | 张兆虎 | 4 |
9 | 10月中下旬 |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 | 优秀班主任 | 4 |
10 | 05年3月中旬 | 专题讲座 | 方名耀 | 4 |
11 | 3月中旬(半天) | 少先队主题大队活动观摩 | 方名耀 | 4 |
11 | 6月下旬(半天) | 总结、交流、评比 | 方名耀 | 4 |
2、各任职学校组织的分散培训
(1)、各任职学校必须为每位新教师确定一名指导教师,具体进行传、帮、带和督促落实新教师考核登记表中所列各项内容。
(2)、按宁波市教委统一规定,新教师应完成下列各项内容
序号 | 内 容 | 学分 | 备 注 |
1 | 听指导教师、老教师课 10节 | 10 | 书面记录、签字 |
2 | 教研组、指导教师听新教师课 10节 | 10 | 书面记录、签字 |
3 | 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 2节 | 20 | 书面记录、签字 |
4 | 编制试卷 1份 | 10 | 附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打印 |
5 |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1篇 | 30 | 打印 |
6 | 个人小结 1篇 |
| 打印 |
(3)、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分别联系有关新教师(具体结对名单另列表格)。新教师上公开课请提早3~4天通知给有关教研员。
(4)、如有因公因私未能参加进修学校集中培训的新教师,必须增开相应的校级以上公开课,以补足学分。
四、结业
每位学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120学分,经考核合格者,才能发给《浙江省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凡末取得结业证书者一律不得转正定级,直至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转正定级。
镇海教师进修学校
二○○四年九月二日